为贯彻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宣传工作,关爱未成年人儿童特殊群体。特教部赖伟珍主任于9月7日带领全体老师在儿康4楼结构化教室(2)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知识。
赖主任从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修订的情况、内容的变动,结合宣传海报中的两个特殊案例《未成年女孩就诊做手术医生门诊不报告均被罚》《未成年学生遭受侵害 校长隐瞒不报被追责》对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中新增的六大亮点进行讲解。要求老师们要认真领会学习内容,在日常的特教工作中、与家长沟通中,多形式宣传。发现儿童遭侵害,要及时报案,依法报告,如若落实不力坚决要追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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